Dali护理职业学院2018招股说明书

时间:2018-09-04 14:01:00 作者:未知查看:37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的规定,坚决执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统筹决策,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以下各项招生措施,并监督招生规格FIC实施招生。

第7条招聘与聘用部为学院常设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和办学专业,做好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学生就业预测、评估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改革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和实施新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设立由纪检委员会秘书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督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加强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应当在综合分析高等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人才市场需求、编制生源计划的基础上,确定招生工作的原则和方法。负责学院生源计划的编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事务委员会审批,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异地招生计划。新学科、新省,经领导班子审查批准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云南省和有关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

第十四条 高校录取规定: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应当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自愿优先的原则)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志愿者记录已满,应聘者将按照其他专业志愿者顺序录取。当应聘者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服从专业调整的应聘者时,从学校到相应的专业录取不遵守调整的人将被归档,在相同的分数下,职业愿望是前者的首选。

第十五条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应当优先录取,具有艺术体育专长的考生,成绩较高的考生。汉语、数学和外语考试。

第十七条根据《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专业不得录取:色弱。色盲等类型的人无法准确辨认颜色。

第18条《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引》不适用于医学专业:镜片矫治4.8只眼以上者,镜片矫正4.8度以上者;另一只眼睛,听力在3米以内或耳朵听力为5度的人,另一个是聋哑、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品过敏反应。

第十九条 高校招生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规定,进行体格复查。未通过复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学校取消录取资格和录取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21条学校在被录取的省、市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拨后,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转移到招生好的省(市、区)CT是最好的候选者。

第二十二条考生向档案室提交成绩加分或者低分的,依照云南高考学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23条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报名。根据阳光工程的要求,考生可通过阳光学院入学考试平台网站及时向公众公布自己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招生原则和招生结果。CE考试院等正规渠道。

第二十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地域性原则,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费为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年800元。

第二十六条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入学前,可以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向学院申请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学院建立资助制度,包括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和补助金,支持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全方位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机关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政策为准。泄露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由本院处理。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联系我们
  • 咨询QQ:点击咨询67769600
  • 联系人:张老师13603712410
  • 咨询QQ/微信:67769600
  • 办公室:0371-56792306
  • 地址:大学路郑州大学老校区内
    (现场咨询或报名需提前一天预约)
Copyright (c) 2016-2021 河南郑学 备案号:豫ICP备16029353号-14 技术支持:河南自考网
联系人:张老师 13603712410 办公室:0371-56792306 微信/QQ:67769600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六)
报名地址:河南·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康复前街交叉口路西郑州大学南校区内(大学路75号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