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驾校自然垄断的自驾许可

时间:2018-09-19 11:14:58 作者:未知查看:43

要突破驾照自学考试的改革,这显然不意味着学生要开车,找个地方自学,而是要打破驾校在驾照自学考试中的自然垄断,给公民更多的选择。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官方微博消息,我们的驾驶考试将进行改革。公安部副部长郑州大学远程教育专科黄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表示,公安部将推动改革。关于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有一个读物是人们长久以来所希望的,它可能在这一轮改革中取得突破。(人民网11月24日)

驾驶执照有望在自学考试中突破。有人称赞,也有人担心安全问题,事实上,我认为这种说法,我们还需要理性的解释。如果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将驾驶执照从理论上解放出来。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条例》明确规定了申请人的条件。只要符合规定年龄和身体条件,并持有身份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即可到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执照审查并参加。提前驾驶学校培训,并不是驾驶考试的强制性要求。

然而,一些省份单独提出了申请者必须接受驾驶学校培训。例如,《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训人员应当参加驾驶员培训,但相关规定与叠加法相抵触。《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具体规定不得增加其他违反上级法的条件。应当组织具有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可以看出,要彻底消除自学驾驶执照的法律障碍,只需要坚持上位法的精神和规定,确定地方的规定。违反上法无效,这是法律的初衷,不必进行重大改革。

但是,自驾照的发放并非如此。自学车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整个过程涉及公共安全。对于纯粹的自学来说,它不仅会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而且是现行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条例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o学习道路上的机动车辆驾驶技能。他们应该由训练员指导。与教学无关的人不应携带教练员,否则可视为无照驾驶。

这意味着,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如果受训人员能够进入合法的地方并且能够找到合法的教练和教练,那么与驾驶学校的统一培训安排相比,这不是自学驾驶执照。驾驶学校有权使用教练机和教练机和指定路线,公民自学驾驶执照的权利也失去了其逻辑前提。

因此,要突破驾照自学考试的改革,这显然不意味着学生坐车、找个地方自学,而是要打破驾校在驾照学习考试中的自然垄断,给公民更多的选择。当然,这项权利也必须以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前提,理论上很简单,但在实践中,自学驾驶执照考试权要现实起来并不容易。

所有的改革必须首先立法。立法需要给予公民提前租用相关场所的权利,明确哪些人员和车辆有资格成为个人司机。在实践中,公民应当能够租用相关的场地,相关人员应当能够保证培训的安全。同时,相关成本应该低于驾校的成本,行业也将处于生存的两难境地。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所谓的改革突破了自学驾驶执照考试的概念,也许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漂亮,不仅会面临法律的桎梏,而且会面临现实的困难,相关部门会集中精力进行反思。驾驶考试培训的重点不在于此,而在于驾驶学校能否接触到平民、相关场所的公众。这些问题是保护学生权利和公民在驾驶考试中的真正红利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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